第11章 苦命的妇人(2 / 2)
“你们可愿意卖身与我。”
“愿意,我们愿意。”
妇人在竹幽的搀扶下不愿起来,反而朝未无央磕了三磕。
“行,愿意就跟我走吧!”
妇人牵起女儿的手,跟上未无央。
“不许走,不许走,你生是我儿子的人,死是我儿的鬼,你不能走。”
看到大儿媳要走,老妖婆哪能如意,急忙拦了上来。
“哦,你说她不能走,为什么?”
“她是我儿媳,吃我家的,用我家的,她都没偿还,怎么能走?”
“老人家,敢问你大儿子可否还活着。”
“没有。”
“那既然死了,她就是自由身了,恐怕由不得你们做主了吧!”
“她是我儿子明媒正娶回来的,我怎么不能做主了。”
“老人家,怕是你不知道我们大偃朝的律法吧!那我就来跟你说说,这大偃朝的女子在家从父,嫁人后从夫,夫死后从子,她既然没有子,也就是自她相公死后,她自己的事情她就可以自己做主了,无论她是再嫁,还是守寡或是自卖,你都无权干涉。”
大偃朝的律法上还真有着这一条。是太祖皇帝颁布的,主要是当时大偃朝还处在战乱期间,四处征战,随时死人,人口不够,加上重男轻女的思想严重,许多生了女孩子的人家养不活那么多孩子,就选择溺毙了女婴,时间一久,女人少,生育率就低了,一个国家,若没了人民,哪还能称为国家,所以太祖皇帝为了鼓励人民多生优生,所以颁发了许多条利于女子的律法,其中就有着这么一条,女子夫死无子的,都能自行作主改嫁他人。
“不可能,她是我儿花了钱娶回来的,生死都是我家的,她的一切都由我说了算。”
“你算个什么东西,难道你个老妖婆的话还能凌驾于大偃朝的律法之上吗?”
面对老妖婆的不识相,刚刚还和言相劝的未无央气势一变,冷严的话语吓得老妖婆身体一紧。
“不敢,草民我怎么敢。”
凌驾于大偃朝的律法之上,若她老婆子敢点头,怕是她脑袋马上就会与她身体分开了。
大偃朝的律法可是由每一任的皇帝编修的,她这若点头,难道她还比皇帝大吗?
这可不是她敢想的,这顶大帽子压下来,她岂敢戴上。
“既然不敢,还放肆,”
“可是,她,她还欠了我们家的啊!”
老妖婆当然不甘心就这么放走了大儿媳。
“哦,那你说说,她都欠了你们家啥?”
“她欠了我们家娶她的银子,还有她在我们家这几年的吃喝,还有……”老妖婆噼里啪啦一顿输出。
把未无央听得都气笑了。
小主,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,后面更精彩!
↑返回顶部↑